【著作權】文字創作「參考vs抄襲」的界限?

著作權法,是為了保護具體的「表達」結果,例如《白蛇傳》的故事,就是具體表達結果。

但著作權法不保護「表達」背後的觀念,例如《白蛇傳》背後的「人蛇戀」idea,就不是著作權法保護對象。

所以,概念(idea)即使相似,當具體文字內容不同,就不是抄襲。例如參考「人蛇戀」idea,另行創作新的故事,這就不是抄襲。

提醒一下,因為著作權法保護的是「具體文字內容」,若依原文內容,東改一點西改一點,整體文字過於雷同時,仍可能違反著作權法。畢竟每個人的學經歷不同,寫作內容一模一樣的機會很低。

秘訣情報:

參考原文的idea,另行創作的具體文字,不會構成抄襲。

實務見解:104年度民著訴字第39號

著作權法所保護者為觀念之表達,而不及於所表達之觀念本身,因此,以不同敘述方法表達他人之觀念,仍屬個別獨立創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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